要计算气压弹簧的力,应使用以下公式:
F1 = ( ( M × D ) : L ) : nm ) × ( 1.1~1.15)
计算结果应增加10-15%,因为气弹簧的力矢量与待举物体的重力矢量方向不平行,同时需补偿系统中可能存在的摩擦,这些摩擦会降低气弹簧力的效率。
F1 = 弹簧产生的、与被移动物体重量相抗衡的推力,以矢量表示;
M = 被提升物体的重量(单位:千克),以矢量表示;
B = 重心;
C = 气弹簧与移动部件的连接点;
S = 气弹簧与固定部件的连接点;
O = 支点及移动物体的旋转点;
D = 重心 B 与旋转点 O 之间水平方向的距离(单位:mm);
L = 气弹簧工作臂的长度(单位:mm),该长度对应于连接点 S 或连接点 C 与旋转中心 O 之间的较小距离;
其长度不得大于行程;
nm = 该应用中使用的弹簧数量(1 个、2 个或更多)。
- 气弹簧内含加压气体
- 切勿打开,不得施加任何弯曲应力、过载或外力
- 弹簧力基于环境温度 20°C 计算。
- 每升高或降低10°,载荷变化3.5%
- 尽可能将气弹簧安装为:在非工作状态下,活塞杆朝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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